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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4日,黄石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黄石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3年2月28日,黄石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公布,该《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便于了解掌握该办法,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近年来,我国装饰装修行业迅猛发展,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同时对行业管理带来严峻挑战,我市因装饰装修活动导致的矛盾纠纷和投诉逐年增多。通过立法,可以进一步明确建筑装饰装修管理体制机制,促进相关主管部门落实职责,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该《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同时借鉴了其他省市的立法实践,充分总结了我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的实践经验。
《办法》的出台,针对当前行业发展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依据上位法,明确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细化管理措施,规范装饰装修行业的有序发展,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办法》充分考虑地方立法的要求,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原则,强化可操作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保证立法质量,并结合我市实际有所创新。
2021年在完成立法调研的基础上,市住建局于2022年3月份正式启动《办法》起草工作,多次组织市直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及个人召开立法座谈会,聘请立法服务团队,组建考察组,赴外省及省内城市就装饰装修地方立法进行考察学习。
《办法》初稿形成后,住建部门与立法服务团队多次组织研讨,先后集中修改十几稿。在此期间,住建部门与立法服务团队以问卷调查、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装饰装修企业、小区居民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60余条。
对于反馈的意见建议,大部分予以采纳,部分未予采纳。未予采纳的主要原因有:1、与上位法明显冲突的,例如建议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需在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增加审查合格环节,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不符;2、没有上位法依据的,例如建议对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的行为增设罚款;3、相关法律法规或技术标准已有规定的,例如建议在工程设计中涉及到燃气安装工程增加《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有关要求。
根据立法工作要求,住建部门将修改完善的《办法》在局官网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11月21日《办法》通过市司法局会前合法性审查。
第一章为总则,计6条,主要明确《办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调整对象、管理主体、投诉管理和社会管理等。
第二章为一般规定,计6条,主要针对公装和家装的共同规定,包括资质管理、材料管理、结构安全、保修义务、公共空间和噪音污染防治等。
第三章为住宅装饰装修,计5条,主要针对家装中的重要问题,包括合同管理、登记管理、管理服务协议、禁止行为和报批行为等。
第四章为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计6条,主要针对公装中的重要问题,包括开工管理、发包管理、竣工验收、环境检测、验收备案等,同时对公装与家装管理衔接作了规定。
(一)推动装饰装修行业有序发展。从全国来看2021年我国家装以及其所联动的装饰材料等,已突破5万亿的市场规模,住宅装饰装修行业总产值达到2.85万亿元。从黄石市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市公装企业已超过200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近10家,从事家装的企业数量保守估计超过400家,因此,出台《办法》有利于促进装饰装修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装饰装修行业监管。装饰装修活动涉及到千家万户,一直是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居民住房条件改善,装饰装修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细分行业。2021年来市住建局接政府平台转来关于装饰装修的投诉400余起,包括直接到市住建局投诉及电话投诉件则有近千起。因此,出台《办法》有利于装饰装修行业监管,也有利于百姓维权护权。
(三)完善装饰装修管理机制。《办法》以上位法为遵循、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突出黄石地方特色,充分总结我市装饰装修管理的实践经验。因此,出台《办法》有利于进一步明确装饰装修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装饰装修管理措施。
(一)强化《办法》的完整性。《办法》将公共装饰装修和住宅装饰装修统一纳入管理范畴,针对共性问题以“一般规定”的方式进行调整和规范,解决了公共装饰装修和住宅装饰装修相关规定比较零散的问题。
(二)突出行业自律。《办法》理顺了行业管理部门与行业协会组织的关系,突出行业协会在建立诚信制度,推行统一合同文本,引导行业自律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突出共同治理作用。《办法》着重发挥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装饰企业各方的作用,完善了纠纷解决机制,共同创造良好的装饰装修市场环境。
加大《办法》宣贯力度,引导和督促各相关单位、行业协会、企业、广大居民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装饰装修活动,坚决保障装饰装修质量和公共安全,切实维护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